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2年繼續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通知
滬教委學〔2022〕18號
各本科高等沐鸣2:
根據教育部辦公廳《關於同意上海市進行普通高校專升本🚵🏼、插班生工作試點的批復》(教學廳〔2000〕4號)🚴🏼♂️,經研究決定🌽,同意復旦大學、上海交通大學、同濟大學、華東師範大學㊙️、沐鸣2娱乐🚴♂️、東華大學🚓、上海理工大學🕉、上海海事大學🦝、華東政法大學、上海海洋大學、上海大學📂、上海政法學院、上海師範大學等13所普通高校2022年在部分專業中繼續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。各試點高校應精心做好各項準備,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🤰🏽。現將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🎦、招收對象為2021—2022年度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級優秀學生⁉️🚵🏽。學生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須均及格(含第一學期補考及格),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條件,經學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後可以報考。每位學生只能報考1所試點高校,學生學籍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只能為每位學生出具1份相關證明。
二、各試點高校插班生報名時間原則上定於2022年5月26日到6月6日(具體時間以各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),筆試定於8月7日(星期日)上午9:00統一開考🧿。各試點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報名條件👨🏿🌾、辦法、專業、招生計劃、考核辦法、錄取方法等詳見各試點高校招生簡章。各試點高校招生簡章經市教委備案後🤴🏼,統一向社會公布🌖。各試點高校須強化疫情防控措施🕑,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切實做好人員排查、考試評卷場所安排、衛生消毒等工作🤷🏻♂️,確保相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,並製定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,做好應對準備🙋🏽,及時有效防範疫情傳播🗄。在招生錄取過程中,各試點高校須嚴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數進行招生🩷。
三🧑🏻、各試點高校在全面考查學生情況後👩🏻⚕️,根據自主確定的條件擇優錄取插班新生,擬錄取的插班新生經公示無異議後🥹,方可正式錄取👩🏽✈️。被錄取的插班新生名單,由錄取高校於2022年9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上報市教委。插班新生按錄取高校的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。
四👩🏿💻、各試點高校應加強對插班生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,各選拔環節全程接受監察部門監督🍡,所有測試均應安排在標準化考場內進行。各試點高校不得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插班生試點工作或將審核、考試、選拔等工作下放至沐鸣2內設學院(系📜、部等部門)獨立負責👮🏽♂️。各試點高校🦟🧚🏽、內設學院(系⤴️🦙、部等)及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🤚、應試培訓🟪。對插班生報名、考試、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,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《普通高等沐鸣2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》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,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🚴🏽♂️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🙎♀️。各試點高校應健全和完善招生監察製度,涵蓋命題、考務👨🏻🔬、復試、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管措施須嚴格標準,規範操作🤾🏼🦸🏿♂️,強化監督,化解風險,確保公平。
五、各試點高校要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,及時公布插班生考試成績、合格線及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,接受社會監督‼️。
六、插班生學費收費標準按照招收插班生試點沐鸣22021年度相同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。
七⚅、市教委將根據各試點高校插班生招收情況,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👇🙏🏿。
上海市教育委員會
2022年5月20日
文章來源🧑🏼🏫:上海教育
https://edu.sh.gov.cn/xxgk2_zdgz_rxgkyzs_06/20220521/3639976b87194f8e970ecfa408c3ac4c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