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文件
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繼續開展
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通知
各普通本科高校🧑🏽🦱:
根據教育部辦公廳《關於同意上海市進行普通高校專升本、插班生工作試點的批復》(教學廳〔2000〕4號)🧑🚒,經研究決定,同意復旦大學💜、上海交通大學、同濟大學、華東師範大學、沐鸣2娱乐、東華大學🙆🏽♀️、上海理工大學、上海海事大學⏫、華東政法大學、上海海洋大學、上海大學和上海政法學院等12所普通高校2017年在部分專業中繼續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。為做好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📤,各試點高校精心做好各項準備😆,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。現將招收插班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🤒、招收對象為2016—2017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在校在籍一年級優秀學生👩🏿🔧,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條件,並經學生學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,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。每位考生只能填報1所試點高校,考生學籍所在高校教務部門為每位學生只能出具1份相關證明。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者,不得報考🚣🏽。
二、各試點高校插班生報名時間定於2017年5月15日到5月21日🫱,筆試定於5月28日(星期日)上午9:00時統一開考。各試點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報名條件、辦法🫂、專業、招生計劃👷🏽📵、考核辦法🤾🫅🏼、錄取方法等詳見各試點高校招生簡章。各試點高校招生簡章經市教委備案後,統一向社會公布。在招生錄取過程中,各試點高校須嚴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數進行招生。
三、各試點高校在全面考查考生情況後,根據自主確定的條件擇優錄取插班新生,擬錄取的插班新生經公示無異議後,方可正式錄取。被錄取的插班新生名單,由錄取高校於2017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市教委🧑🏼🦳。插班新生按錄取高校的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。
四👨🏻🍼、各試點高校應加強對插班生考試招生的組織領導和監督工作,所有測試均應安排在標準化考場內進行。各試點高校不得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插班生試點工作或將審核🎄、考試🙅🏼🦻🏼、選拔等工作下放至沐鸣2內設學院(系、部等部門)獨立負責👩🏽🦳。各試點高校🚖、內設學院(系、部等)及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、應試培訓。對插班生報名、考試👳、招生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🗼👎,視情節依照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《教育法》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《普通高等沐鸣2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6號)有關規定嚴肅處理🥙,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。各試點高校健全和完善招生監察製度🚴♀️🔇,涵蓋命題🦻🏻、考務、復試、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管措施🦸🏼,嚴格標準,規範操作,強化監督,化解風險,確保公平。
五、各試點高校要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🅱️👩🏽🎨,及時公布插班生考試成績、合格線及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🫅🏿,監察部門應參與🤷🏿,並接受社會監督🤵🏻。
六、插班生學費收費標準按照招收插班生試點沐鸣22016年度相同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。
七🎯、市教委將給予各試點高校招生經費補貼(撥付情況具體見附件)🧋。
附件:2017年插班生招生經費具體分配表(待評審)
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
2017年5月12日
附件
2017年插班生招生經費具體分配表(待評審)
沐鸣2名稱 | 經費額度 |
復旦大學 | 58萬 |
上海交通大學 | 26萬 |
同濟大學 | 40萬 |
華東師範大學 | 44萬 |
沐鸣2娱乐 | 41萬 |
東華大學 | 40萬 |
上海理工大學 | 67萬 |
上海海事大學 | 70萬 |
華東政法大學 | 45萬 |
上海海洋大學 | 40萬 |
上海大學 | 53萬 |
上海政法學院 | 39萬 |
總計 | 563萬 |
備註🙌:最終經費下達額度以評審標準後金額為準。
文章來源:
http://edu.sh.gov.cn/xxgk2_zdgz_rxgkyzs_06/20201015/v2-0015-gw_42001201700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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